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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書店朋友們的提醒:文化部藝文紓困4.0申請注意事項
08 / Jun

給書店朋友們的提醒:文化部藝文紓困4.0申請注意事項

防疫三級警戒又確定延長了,相信大家一邊祈禱著國內疫情趕緊好轉,一邊也是非常擔心自家生意。協會幫大家整理出這次文化部藝文紓困 4.0辦法裡書店同業需要注意的幾個要點,請有需要的朋友留心了。以下內容是協會根據文化部藝文紓困4.0專區,整理出書店朋友們申請時須注意的內容,請務必留意。

文化部此次藝文紓困4.0相關補助申請提案時間如下:

一、事業補助申請須知:自110年6月7日起至110年8月31 止。

二、自然人補助申請須知:自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12日止。

本次紓困申請採先送先審,有急需的書店朋友得快了。

本次申請可採「線上申請」及「郵寄申請」二種方式。線上申請可於110年6月7日起,至公告截止收件日止,至本部線上申請網站,填寫並上傳相關資料後送出申請。郵寄申請方式則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依申請類別寄至本部公告之收件地點。

事業申請者送件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樓

自然人申請者送件地址: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號

 

書店相關:

依受疫情衝擊之規模,分為「各類型藝文事業」、「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事業」及「藝文艱困事業」三項類別(若非特殊狀況,無論營業有無衰退50%,都 #建議申請「#各類型藝文事業」,比較簡便,認定也比較不那麼嚴格)。

若申請藝文艱困事業者,另須符合中華民國110年5、6、7月任一個月營業額,相較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營業額減少百分之五十者。

「各類型藝文事業」與「藝文艱困事業」二者差別:

申請各類型藝文事業者:參考申請事業之員工人數, 補助110年5至7月人員薪酬及其必要支出費用。

申請藝文艱困事業者:將依申請事業全職員工人數,補助一次性薪資及營運資金每人4萬元。請特別注意,有關全職員工人數之認定,係以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全職員工清冊為基準。

關於金額:

補助額度:申請各類型藝文事業者,每事業最高補助新臺幣(下同)250萬元,但若事業申請者遇有重大特殊或緊急情況,經審查小組審認及本 部認定者,不在此限。

關於兼職:

有關兼職員工,仍可提併同受疫情影響之證明提出,本部審查小組將視整體情形評估。

關於負責人:

負責人部分:可請負責人於佐證資料中敘明後提出申請,後續再由審查小組審酌;如負責人決定申請自然人紓困方案,則需檢附「藝文活動相關」承攬或工作約定受疫情影響之證明,兩者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關於以「自然人」身份申請:

凡經營或從事出版事業與實體書店之營運及銷售等,且具我國國籍之個人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者(無參加勞工保險等社會保險者亦可)之「自然人」皆可提出申請。惟申請者須為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者及未領有公教退休金之非受雇員工

過往向本部申請藝文紓困1.0及2.0者,本部已透過資料庫方式調出過往提案檢附之個人資料,並逐一核對資料之正確性,確認無誤者將主動撥付 3 萬元之補貼。

本次獲本部主動補助 3 萬元者,仍可依自身狀況針對已投入之成本, 因受110年5月11日後疫情衝擊而造成損失的部分,提列相關證明後向本部申請,本部將審酌後酌予補助,最高以3萬元為上限。

關於有申請其他補助的相關辦理事宜:

已獲本部補助之出版事業及實體書店,本部透過以下行政調控措施協助減少疫情衝擊:

一、就計畫內容執行困難者,寬審查計畫變更事宜:

如受補助單位因活動辦理需求,將實體活動改為線上活動,或者延後辦理期程、調整場次數等,得來函向本部申請計畫變更。

二、就計畫經費支用困難者,從寬認定撥款及檢據核銷事宜:

(一)原先採結案後核銷補助款者,可申請分2期撥付補助款,以取得 執行活動所需之部分經費;原先採分期撥款者,如受疫情影響有經 費需求,得函請本部再行撥付部分補助款以為因應。

(二)若受補助單位已投入相關成本執行前置作業(如不能退的機票、展位費等),雖核心計畫(活動)無法執行,仍認列相關支出收據及相關 證明文件,不予扣減補助金額。

關於申請社區營造或實體書店問題:

因辦理之社區閱讀日活動、社區導覽、二手書交流及課後親子閱讀等活動,有助於引領居民關心公共事務、了解在地特色、參與藝文活動,並搭建社區民眾間之溝通橋梁,尚符合社區營造促進公共參與之精神,但申請的主 體如果是針對獨立書店的營運補助,建議仍回歸出版事業與實體書店之營運及銷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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